業(yè)主在收房時,相當于顧客簽收商品,但又不是簡單地簽字就行了,為能順利、放心地收好房子,業(yè)主需要為此做些準備工作,也就是收房的前期準備階段,而這個階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了資料準備和驗房工具準備兩大類。
一、資料準備有:購房合同、產權人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干張,交款收據(委托收房時,需出具經公證的委托書),按揭客戶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兩份;備足購房尾款、維修資金、物管費、辦理分戶產權手續(xù)的有關費用等(現金和卡)售樓說明書,驗房時可對照查看廚房、衛(wèi)生間等附送的設備是否符合發(fā)展商當初的承諾。
二、驗房工具:除了常見的電筒(小屋子無照明,局部難以看清)、長棍子(鐵的最好,有些地方夠不著)、卷尺(高度、垂直度〕、木榔頭(空鼓)等工具外,有條件還可準備:帶有日期顯示功能的相機一部,以便拍下有問題之處作為憑證;扁形三插頭小電器一個(如電吹風、充電器等),插入屋內各個電源插座檢查電源是否已全部接通;易貼便簽,寫下問題所在及維修意見,貼在出現問題的地方,以便維修人員查找。
三、最佳收房日期:一般開發(fā)商會提早15-20天左右通知業(yè)主收房,通常選擇第一、第二天去收房的人最多,因此驗收房子的工作人員不會有太多陪同時間仔細地看房子。所以選擇第三天或第四天收房比較好。一般正常驗收房子要2-3個小時,建議8:30或14:0去。這樣也可以避免就餐時間餓肚子。
四、小提示:如與有收樓經驗的朋友或者相識的業(yè)主同行最好,這樣能多發(fā)現問題并幫助提供意見。同時,還要切記應先驗房再簽字收樓,通常最理想的做法是,在簽訂合同時將先驗房再收樓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里。如果當初合同未有約定的,則可采取變通方法,在收樓文件中注明“房內情況未看”或“未驗房”等字樣,驗房時如出現什么情況,也可增加自我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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