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壞了,商家卻說這不在他們的三包責任范圍內(nèi)。日前,12315受理了這樣一起咨詢,工商部門也就此提醒消費者在取得贈品的時候,應要求商家把贈品寫進發(fā)票或者購物憑證。
近日,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接到一名消費者咨詢贈品的三包責任問題的電話。消費者陳女士今年2月份在國美購買家電,同時被贈送了一臺電風扇。最近電風扇壞了,她撥打國美的售后服務熱線咨詢是否可以免費維修,卻收到了商家明確表示贈品不三包的回復。陳女士覺得不合理,因此撥打12315咨詢。
12315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jù)《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倍罁?jù)該條規(guī)定,當消費者發(fā)現(xiàn)其購買的商品有質量問題的時候,商場必須按照《部分商品維修跟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承擔退換修責任,不能以這個產(chǎn)品是贈品來限制消費者退換修的權力。
同時按照《部分商品維修跟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電風扇的三包有效期是一年。陳女士所購買家電所送的電風扇雖然超過了十五天的退換期限,但還在一年的保修期內(nèi),因此是可以享受免費維修服務的。但由于商家當時沒有針對贈品開具有效發(fā)票或者憑據(jù),導致陳女士如今無法提供證據(jù)證明電風扇是贈品。工作人員目前建議陳女士跟商家先進行協(xié)商,如果協(xié)商不成他們再介入幫忙調(diào)解。
就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取得贈品的時候,應要求商家把贈品寫進發(fā)票或者購物憑證。如果商家拒絕,消費者可以根據(jù)《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消費者要求提供促銷商品發(fā)票或者購物憑證的,零售商應當即時開具,并不得要求消費者負擔額外的費用”向稅務部門舉報商家的行為。(文/慧聰網(wǎng))